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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太疯狂了

2025-08-29 15:32:21 2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广二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完成归属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方广二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广二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6,98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5年4月9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788,880股。方广二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10.34%被动稀释至10.23%。

2、2025年8月27日,方广二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本次权益变动后,方广二期持有公司股票6,98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上述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上述股东发生的主动减持行为系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必易微

股票代码:68804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3号楼30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减持及被动稀释后持股比例降至10%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林泰新材(股票代码:920106)5%以上已发行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方广二期拟自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396,756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98,37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98,37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方广二期持有公司股份为7,143,000股,持股比例为10.3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5年4月9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788,880股。方广二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10.34%被动稀释至10.23%。

2、2025年8月27日,方广二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本次权益变动后,方广二期持有公司股票6,98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具体情况如下: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钱昱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时间: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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