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17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内容显示,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款8350元,处罚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
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3〕434号
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 案
对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处罚
罚款
当事人未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微信视频号上使用患者诊疗过程中的视频照片和在**APP网络平台使用医生照片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作出罚款捌仟叁佰伍拾元整(8350元)的行政处罚。
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91370103MA3CEY3YXQ。
齐**
2024/1/15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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